低收入戶房屋租金補助申請書表|臺中市政府
(一)申請資格: 1.申請人須為本市列冊之無自有住宅低收入戶且有租賃事實者,其租賃事實以契約書認定之。 2.申請人及其他列冊低收入戶家庭成員須均無自有住宅,且符合下列居住情形: (1)非租賃於三親等以內親屬之房舍。 (2)未受政府安置或使用公有住宅、宿舍或平價住宅。 但承租政府辦理之社會住宅者不在…
先看申請條件,再找正確的申請入口
- 主管機關
- 臺中市政府
- 資料更新
- 2025-04-24
- 處理時間
- 請依官方頁面確認
- 聯絡窗口
- 承辦單位:臺中市政府社會局-社會救助科 承辦人員:劉小姐 電話:(04)22289111#37241 地址: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3樓
申請條件:先確認自己是否適用
(一)申請資格: 1.申請人須為本市列冊之無自有住宅低收入戶且有租賃事實者,其租賃事實以契約書認定之。 2.申請人及其他列冊低收入戶家庭成員須均無自有住宅,且符合下列居住情形: (1)非租賃於三親等以內親屬之房舍。 (2)未受政府安置或使用公有住宅、宿舍或平價住宅。 但承租政府辦理之社會住宅者不在此限。
(3)未接受政府機關辦理之優惠住宅貸款,包括承購公有眷舍房地、辦理公教住宅貸款、勞工建購及修繕住宅貸款及內政部輔助人民自購與自建住宅貸款等。 (4)須未獲政府補助住宿費用。 (5)申請人之戶籍地及所租賃住宅,均須座落於本市。 (6)所承租之建築物主要用途應為住宅使用,且申請人不得將房舍做營業使用。
3.申請人須同時為租賃契約承租人,惟專案核列未成年低收入戶者,得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協助代理申請之,若皆無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可協助時,得由主責社工協助申辦。 (二)審查標準: 1.須未受政府安置、未借住或使用公有住宅、宿舍或平價住宅。 社會住宅不在此限。
去哪裡申請:官方入口與受理方式
1 備齊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。 2 區公所核定並造冊彙送社會局。 3 社會局按月將補助款撥款入申請者帳戶。
承辦單位:臺中市政府社會局-社會救助科 承辦人員:劉小姐 電話:(04)22289111#37241 地址: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3樓
申請前先確認的資料
1.臺中市低收入戶房屋租金補助申請表。 2.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2份且租賃有效期間須3個月以上。 3.申請人(列冊者)之一撥款郵局帳戶存簿影本。 4.最近3個月內建物第二類謄本或最近1年度課稅明細影本1份。
補助內容與限制
2.須未接受政府機關辦理之優惠住宅貸款,包括承購公有眷舍房地、辦理公教住宅貸款、勞工建購及修繕住宅貸款及內政部輔助人民自購與自建住宅貸款等。 3.須未獲政府補助住宿費用。 4.申請人之戶籍地及所租賃住宅,均須座落於本市。 5.所承租之建築物主要用途應為住宅使用。 6.同一列冊之家庭成員如分居兩址(或兩址以上)者,以補助一戶為限。
7.列冊兩戶以上共同居住於同一址,亦以補助一戶為限。 8.若專案核列未成年低收入戶者,該未成年同住之直系血親有自有住宅者亦不予補助。 (三)補助金額(人口數計算以列冊為準) 1.戶內1人:每戶每月2,000元。 2.戶內2至4人:每戶每月4,000元。 3.戶內5人以上:每戶每月5,000元。 承辦人電話:社會局社會救助科(04)22289111#37241。
受理單位:戶籍所在地區公所。 備註: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請洽臺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,電話:04-22289111轉69300
最後四項檢查
官方資料與申辦入口
本站不是政府機關,不受理申請,也不代替主管機關判定資格。實際辦理前,請再次核對官方頁面的日期、金額與文件版本。
補充與更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