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薪資補助申辦(個人申辦用)
勞保局為提供更便捷多元的申請管道,開放被保險人可利用行動電話認證、自然人憑證或金融電子憑證等登入方式,透過網路申辦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薪資補助。
先看申請條件,再找正確的申請入口
- 主管機關
-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
- 資料更新
- 2026-06-02
- 處理時間
- 勞保局受理後,按月於每期期初之日起開始審核(第1期於育嬰留職停薪起日開始審核;惟如送件時間已逾育嬰留職停薪起日,則於收件後),如經審核手續完備符合請領資格者,會於10個工作日…
- 聯絡窗口
- 承辦單位:勞動部勞工保險局/普通事故給付組/生育給付科 電話:(02)23961266 #2866 傳真:(02)23920235 地址:100232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…
申請條件:先確認自己是否適用
一、請領資格: (一) 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。 (二) 子女滿3歲前。 (三)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之規定,辦理育嬰留職停薪。 二、給付標準: 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%計算,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,按月於期初發給津貼。 (110年7月1日起政府加發20%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,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合併發給,無須另行申請)
三、給付期間 (一) 每1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。 (二) 被保險人同時撫育2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,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發給1人為限。 (三) 給付期間自育嬰留職停薪之日起至期滿之日止,但被保險人提前復職或中途離職者,計至復職之前1日或離職當日止。 未滿1個月者,以30日為1個月,按比例計算發給。
(發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起始日為115年1月1日前,且請領期間持續至115年1月1日後者,其津貼發給之方式,仍適用修正前之規定,即未滿1個月者,以1個月計。 )
勞保局為提供更便捷多元的申請管道,開放被保險人可利用行動電話認證、自然人憑證或金融電子憑證等登入方式,透過網路申辦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薪資補助。
去哪裡申請:官方入口與受理方式
1 備妥投保單位出具之「 育嬰留職停薪證明 」電子檔(限PDF格式) 2 請登入勞保局全球資訊網之「 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 」。 3 選擇「生育」/「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辦」,即可開始進入申辦程序。 (※ 臨櫃、郵寄及線上申辦等申請方式只須選擇一項辦理即可,如重複送件因須併案審查,反而會增加核付時間。 )
承辦單位:勞動部勞工保險局/普通事故給付組/生育給付科 電話:(02)23961266 #2866 傳真:(02)23920235 地址:100232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 點我看地圖
申請前先確認的資料
一、自然人憑證或金融電子憑證。 二、以「行動電話認證」登入:僅須備妥本人月租型門號之智慧型手機+健保卡卡號。 三、 育嬰留職停薪證明 (應載明育嬰留職停薪起訖期間,累積多日申請者,可於空白處載明育嬰起訖或另附明細並加蓋單位章附於表後)。
處理時間、費用與聯絡窗口
勞保局受理後,按月於每期期初之日起開始審核(第1期於育嬰留職停薪起日開始審核; 惟如送件時間已逾育嬰留職停薪起日,則於收件後),如經審核手續完備符合請領資格者,會於10個工作日內核付,並於核付後約3至5個工作日匯入申請人所指定國內金融機構之本人名義帳戶(約15個工作日內)。
最後四項檢查
官方資料與申辦入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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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薪資補助申辦(個人申辦用)完整申辦資料我的E政府前往官方頁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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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
育嬰留職停薪證明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前往官方頁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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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
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前往官方頁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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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
就保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更多資訊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前往官方頁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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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
線上申辦作業相關Q&A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前往官方頁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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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6
個人線上申辦懶人包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前往官方頁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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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
我要線上申辦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前往官方頁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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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
下載臨櫃申請表單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前往官方頁面
本站不是政府機關,不受理申請,也不代替主管機關判定資格。實際辦理前,請再次核對官方頁面的日期、金額與文件版本。
補充與更正